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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62个省定贫困村实现脱贫退出
发布日期:2020-06-23
  本报讯 (记者 黄燕丹) 记者近日从市扶贫办获悉,随着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和美村、揭西县大溪镇井新村、惠来县鳌江镇虎崛村等30个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标志着我市16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退出标准。
  201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东莞市委、市政府和中直、省直帮扶单位的鼎力支持下,我市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强化精准施策,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苦干实干久久为功,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市共有省定相对贫困村162个,分别由东莞市对口帮扶114个,中直、省直单位帮扶30个,我市自扶18个。根据省扶贫信息系统统计,2019年全市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43.4元,同比增长19.57%(其中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117.49元,同比增长22.7%);16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595.29元,同比增长15.3%.截至2019年底,全市贫困人口脱贫率99.92%、退出率99.02%,贫困村退出率81.48%,剩余276户1055名贫困人口、30个贫困村未退出。
  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我市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等多渠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累计实施种植养殖、光伏发电、资产收益、扶持到户发展生产等774个扶贫开发项目;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577人。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落实各地各相关单位进一步聚焦未退出贫困户和贫困村坚决攻克最后堡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集中精力铆足干劲全力冲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以清单化、条目化的方式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逐户逐村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举措。同时,按照全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要求,紧盯受到省挂牌督战的惠来县及6个村,下沉工作力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判形势,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督促狠抓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制约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截至今年6月中旬,全市已经实现所有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脱贫退出,圆满完成了省要求6月底前全面完成脱贫退出的目标任务。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