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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光荣户】揭西县金和镇山湖村张美红
发布日期:2018-07-24
  全媒体记者 杨浩杰
  今年45岁的张美红,20多年前从梅州市嫁入揭西县金和镇山湖村。10多年前,她的丈夫因病去世后,一家5口的生活重担一下子便全部压到了她肩上。上有体弱患疾的婆婆,下有3个正在读书的小孩,全家人的生计就靠着张美红一个人务农勉强维持着,家庭生活非常艰难。
  面对艰难困苦的生活,张美红人穷志不穷,不妥协、不低头,脱贫意愿强烈。自2016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在当地党政的关心和省交通集团对口帮扶下,作为相对贫困户的张美红凭着自强不息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意志,通过辛劳付出,尽全力让家庭生活渐渐好转,逐步向着脱贫奔康的目标迈进。
  当得知帮扶单位开展的产业扶贫项目山湖村苗圃场在发动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进场务工时,她第一个报名参加,成为苗圃场的一名工人。在苗圃场里,张美红不辞辛劳,勤快努力,脏活累活抢着干,认真细致管护好苗木,得到帮扶单位以及苗圃工人的称赞。
  由于工作用心用力,张美红通过工作实践很快便学习掌握了苗木种植技术,积累了苗木种植经验。在帮扶单位发动贫困户分散种植苗木时,她又第一个报名参加,种植了2亩的大红花苗。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张美红一边在苗圃场勤快干活,一边利用中午和下班时间管理好2亩花苗。“她自己种植的大红花苗,比苗圃场里的还好看呢。”驻村扶贫工作队对她这样评价。“只有勤快,才能把活干好,也就能够把生活过好的。”在与张美红交谈脱贫的话语中,她提及最多的便是“勤快”二字。张美红以自身行动,带动了村里的20多户贫困户分散种植苗木,共同加快脱贫奔康步伐。
  目睹母亲的艰辛操劳,张美红24岁的大儿子也积极参加帮扶单位组织的劳动力转移,到帮扶单位下属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当一名收费员,实现就业脱贫。目前,张美红的女儿正半工半读,小儿子在帮扶单位的资助下今年顺利完成了高中学业。

  2016年,张美红一家便实现了“八有”和“三保障”预脱贫。2016年、2017年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8700多元、14900多元。如今,张美红一家的生活情况不断改善,一家人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愈加热切。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