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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依法处置一宗违法倾倒固体废物案
严惩违法行为 保护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20-11-02
  本报讯(记者 黄卓奇 通讯员 朱创畦)近年来,惠来县相关部门多次联合执法,紧盯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近日,惠来县公安局华湖派出所在日常排查过程中,发现华湖镇美园村存在一起违法倾倒固体垃圾违法行为,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联系,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制止,随后将违法嫌疑人移送至惠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审查。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王某良承认,今年10月13日从东莞市海东学校附近用货车运载约30吨的工业废料到惠来县华湖镇美园村“网地”处倾倒。10月18日再次驾驶货车从东莞市海东学校附近运载约30吨工业废料至此倾倒,被华湖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惠来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王某良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
  惠来县相关部门提醒,凡从事建筑生活垃圾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均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广大群众如有发现任何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警方或环保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