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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先进 守初心”系列报道(10) 一身正气办铁案 ——记榕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蔡浩鑫
发布日期:2021-05-14

蔡浩鑫在工作中。林洁松 摄
  记者 刘春玉
  榕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蔡浩鑫从检8年来,秉公执法,恪尽职守,努力奋斗在办案一线。2018年他荣获“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多次在业务竞赛及业务调研中获奖。
  严谨认真,恪尽职守
  2018年,榕城公安机关侦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辖区内的第一宗涉黑案件,因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气焰嚣张,侦查机关在侦办初期取证陷入僵局。为强化证据,蔡浩鑫等多次参加公安机关的会议,就证据薄弱环节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125条,逐步引导公安机关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进行补强,最终该案的案件材料由审查逮捕阶段时的9卷补充至提起公诉的114卷,这为法院一审判决及二审维持该案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庭审现场,蔡浩鑫以严密的逻辑排序、重组对证据进行有序举证,通过对法律的正确理解与辩护人充分交换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定性,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揭阳首宗获法院判决支持的涉黑案件。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为实现涉黑恶犯罪案件清零,蔡浩鑫受指派提前介入侦查机关侦办的邢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审查,蔡浩鑫认为该案符合移送起诉的条件,遂向公安机关制发了催办函要求将该案尽快移送审查起诉,随后将案件快速办结,确保辖区内涉黑案件及时清零。
  秉公执法,敢于担当
  2020年,榕城公安机关查办了罗某某等未成年人涉恶犯罪集团的案件。因犯罪嫌疑人大部分为未成年人,该案引起了市委和广东省检察系统高度重视。蔡浩鑫参与该案的办理,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就涉恶问题提出补侦要点。后侦查机关在未能提供认定涉恶补侦要点的情况下,仍将罗某某等未成年人犯罪团伙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蔡浩鑫经过详细分析,撰写了系列案不认定涉恶的报告向上级汇报并获得采纳。随后,蔡浩鑫所在办案组将案件依法办结,对其中一部分没有刑罚必要性的未成年人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处理,贯彻了涉黑恶犯罪案件“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的原则,践行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打击保护齐并重”的司法理念。
  勤奋肯干,勇挑重担
  作为一名检察业务骨干,蔡浩鑫承办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包括空港经济区地都镇非法采矿系列案、全市首例利用“多卡宝”电信网络诈骗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获得各界好评。
  在办理空港经济区地都镇非法采矿系列案的过程中,由于当地非法采矿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非法采矿行为已经二三十年,矿场被多次转手,同时涉及法律条文变更问题。蔡浩鑫通过对案件证据进行梳理,抽丝剖茧,并引导公安机关进行细致调查取证,最终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同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最终系列案一一判决后无一人上诉。
  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毓松说:“蔡浩鑫从一名检察战线的新手成长为业务骨干,一步一个脚印,付出了很大努力。他对待工作精心细致,勤奋肯干,做好每一宗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出了积极贡献。”该院综合业务部主任许振东说:“在办案过程中,蔡浩鑫善于通过法律监督、检察建议、听证会、释法说理、普法教育等形式,实质性地解决社会矛盾,达到‘办理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良好效果。他无愧为一名新时代优秀的人民检察官。”
  2020年,因工作能力突出,蔡浩鑫被指派参与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对揭东区公、检、法及监委部门所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及线索进行逐案评查。他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极高的政治觉悟,协助所在督导组及时发现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督导工作的顺利完结贡献了力量。
  在工作之余,蔡浩鑫还加入榕城区人民检察院理论调研组,参与了涉黑恶案件认定标准数据分析研判调研,与调研组其他人员一同完成调研报告,将扫黑除恶的经验提升为理论,又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实现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相辅相成,共同促进。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