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揭阳市统计局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5577814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87702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99211人,下降5.09%.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1418586户,集体户32564户,家庭户人口为5410579人,集体户人口为16723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0人减少0.99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揭阳市统计局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6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地区有2个,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3个,少于50万人的地区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二位的地区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2]比重为54.49%.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地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揭阳市统计局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852630人,占51.14%;女性人口为2725184人,占48.8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1上升为104.68.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6个县(市、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05-110之间的地区有2个,在105以下的地区有4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揭阳市统计局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424146人,占25.53%;15-59岁人口为3255037人,占58.36%;60岁及以上人口为898631人,占16.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0554人,占11.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8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06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6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65%之间的地区有2个,在60%以下的地区有4个。
6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1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 岁人口为1500376人,16-59 岁人口为3178807人。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揭阳市统计局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644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553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9356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084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818人上升为441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996人上升为135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205人下降为3753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717人下降为30493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56年提高至8.86年。
6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地区有3个,在9年以下的地区有3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7647人,文盲率为2.29%.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揭阳市统计局 揭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25237人,占50.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2577人,占49.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3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27972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8717人,流动人口为261003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揭阳人口为10606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54936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6个县(市、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6个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