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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打造生态宜居乡村,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2018-10-10

榕城区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图为仙桥街道桂南社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场面。通讯员 摄
  □记者 陈星星 郑乔慧
  特约记者 陈炳鑫
  榕城区坚持把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作为环保决战决胜的最基础项目,作为助力“首善之区”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最重要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更好地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示范先行
  严把工程质量
  在近日召开的全区“雨污分流”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榕城区就进一步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做动员部署,提出全区77个行政村共135个自然村,2018年底要有80%以上的村启动“雨污分流”建设,2019年底要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对此,全区要按照“示范先行、重点推进、分步实施、全面完成”的工作思路,分级压实责任,分年度、分阶段、分区域,扎实完成全区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各街道、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全面摸清本辖区村庄规模、人口密度和居住状况,科学制订完善本地区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谋划,分期分批推进建设。特别是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8个村庄要率先推进,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工作。要采取示范先行的推进措施,每个街道选取1至2个比较有代表性或者基础较好的村(社区),先行开展规范化建设,形成一套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模板。
  “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必须坚守质量,打造精品,丝毫不得松懈。榕城区要求,要从把好设计方案审核关做起,为建成优质工程奠定基础,要严格按照《揭阳市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进行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管理。区建设部门要积极组建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库供各街道、村(社区)作参考。各街道要严格组建专业审核队伍,从施工图审查开始,针对洗衣机排水等毛细管铺设问题进行严格要求,纳入质量监督范围,有效规避因设计问题而导致的建设不到位问题。要严格对照图纸设计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区委农办要担负起牵头单位职责,组织精干人员盯紧靠牢,确保把“雨污分流”做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精品工程。工程建成后,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专人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雨污分流”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作。
  强化多方保障
  统筹协调推进
  在推进“雨污分流”建设过程中,榕城区按照“区主责、街道主力、村(社区)主体”的原则,明确各级分工和责任主体,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雨污分流”建设有序推进,榕城区提出,要持续加强协调联动,落实各项保障。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研究协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定期收集了解各街道、村(社区)推进中存在问题,及时加以研究解决,高效协同推进工程建设。要切实加强与市直单位沟通对接,建立有效的协调对接机制,不断争取工作主动权。要做好宣传发动,通过营造整体氛围,让广大村民更加直观地了解“雨污分流”的真正效果,确保把这项工作真正做到老百姓心坎上,促进更好更快开工建设。
  在资金筹措和使用方面,榕城区要求各街道、各村(社区)要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在高效使用现有资金的基础上,要千方百计积极筹措本级资金投入,按比例同步拨付,并统筹用好市、区、街道“雨污分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于“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各村(社区)根据本地实际,整合涉农资金,发动企业和乡贤筹资,组织村民群众投工投劳,通过村集体筹一点、乡贤捐一点、投工投劳省一点的方式,加大建设投入,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记者了解到,该区强化考核督查,把“雨污分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巡查督查机制,通过动态跟踪、现场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的工作督导,以强有力的督查督办来有效促进工作进度。该区要求以街道为单位,跟踪各村(社区)推进情况,逐月排名通报。区人大、区纪委监委要加强督办,提早介入,对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职、阻碍发展、拖全区工作“后腿”的现象要及时发现、严厉问责。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