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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探索形成符合该市实际的人居环境整治路子 建设湿地公园 打造乡村风景线
发布日期:2018-10-16

普宁市因地制宜在各地建设人工湿地公园,在解决农村污水处理问题的同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高壮波 摄
  □记者 黄松城 陈启何
  特约记者 高壮波
  在普宁市赤岗镇西林村西隐人工湿地公园建设之前,这里是个卫生死角,水塘填满垃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如今结合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无害化处理系统(人工湿地)建设,变成了一道美丽的乡村风景线。这是普宁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缩影”。
  目前,普宁市已经探索出一套较为系统可行的工作模式,该市接下来将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在各地铺开人工湿地公园建设。
  因地制宜,探索人居环境整治模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普宁市农村污水处理方式分为4类,分别是中心城区及其周边已经城镇化的农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连片处理,乡镇场中心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站,纯农业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无害化处理系统(人工湿地),水源保护区等个别敏感地区采用一体化装置处理。
  赤岗镇西林村西隐人工湿地公园就是普宁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的典型。该湿地公园集生活污水生态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水塘整治、明沟整治、村道整治、旧厕整治、文化墙建设和荒地公园化等于一体。目前,像西林村西隐人工湿地公园这样的湿地公园普宁市已经建成近10座。很多地方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中,推动了“净化+绿化、美化、文化”技术路线的成型,形成了符合普宁市情的人居环境整治路子,这种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省钱省力,整体效果好。
  普宁市提出,要认真总结吸收阶段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无害化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的经验,学习“净化+绿化、美化、文化”的技术路线,结合“雨污分流”建设任务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全面加快“雨污分流”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定信心走好普宁人居环境整治之路,扎扎实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积极创建,打造连片整治示范
  普宁市将坚持“微改造”的原则,围绕“一村一园”的目标,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无害化处理系统(人工湿地)建设,力争形成连片示范效应。该市提出,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分类创建模式,科学把握地域特色、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和历史脉络,按照完善标准型、建设基础设施型和持续推进型三种模式确定当地村庄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类型,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乡村。
  该市还提出,要以农村“三清三拆三整治”为重点,结合省总河长一号令“五清”专项行动和“五水清漂”“五边清污”工作,整治突出问题,统筹抓好垃圾日清、“厕所革命”等基础性工作,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从整体上提高村庄建设质量和水平,18个省定贫困村要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人居环境。
  合力推进,强化整体保障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普宁市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破除就建设论建设、就整治论整治的狭隘理念,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该市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涉及程序问题,要简化审批,一路绿灯。住建部门要加快技术队伍建设,通过课堂讲座、现场讲解和实操等形式,在今年10月底前建立起市级和乡镇级技术队伍,为项目建设提供项目踏勘、初步设计、施工监督、评估验收等技术支持;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抓紧制定监测办法,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实施初步评估监测和环保验收监测,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馈监测结果;财政部门要根据各地上报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分阶段合理划拨奖励资金。
  该市还要求各乡、镇(场、街道)要负起主体责任,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督导,务必做到合理计划,确保竣工验收时程序合规、质量合格和资料完备,尤其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一级B以上标准;要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外出乡贤支持和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村“两委”要负起实施主体责任,整合资源,细化分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