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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快速寻回失物,市民赠送锦旗致谢
发布日期:2022-04-01
  本报讯(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旭纯) 3月21日至3月27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173起,其中抢劫1起,抢夺3起,盗窃85起,诈骗45起,其他警情39起。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揭阳市公安局收到一封“平安厅”转来的感谢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浓浓的警民鱼水情!
  警情:榕城警方帮市民及时找回遗失财物
  “各位民警的多方寻找和全力以赴追查,是你们让我见识到人民警察服务人民的决心、行动、效率和能力……”这封流淌着温暖情谊的信件,是揭阳市民吴女士在现金4万余元及重要证件资料失而复得之后,写给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揭阳市公安局“局长信箱”的感谢信内容。
  时间倒回至3月21日12时许,吴女士到市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求助,称其于当天12时许在榕城区东升街道临江某路口将一个黄色袋子(内有现金4万余元及重要证件资料)遗失在一辆共享自行车上。接报后,东升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并组织人员开展公共视频资源调查及现场走访周边群众。经初步判断,民警发现系一名男子驾驶共享单车时发现了该袋子并随手拾走。经研判分析,民警确认男子身份后,电话告知该男子归还物品。同日晚,该名男子将拾到的黄色袋子归还给吴女士。
  3月28日,吴女士与其家属一起来到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及东升派出所赠送锦旗,对民警及时出警、快速查找、挽回损失,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工作态度点赞。
  提醒:外出时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警方表示,揭阳公安在互联网平台设立“局长信箱”,是进一步拓宽、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大举措,广大群众可通过平台随时随地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咨询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不过,“局长信箱”不直接受理报案,不接受紧急报警求助,当公民遭受不法侵害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警方也提醒,市民朋友外出时请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骑乘电单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后,应注意检查随身物品是否带齐,以防丢失,造成财物损失。如发现物品遗失,可及时向警方求助。市民如捡拾到他人物品,应当退还失主或者交到有关部门,如果占为己有,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还将构成侵占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侵占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