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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伉俪共携手 司法为民暖人心
—— 记市文明家庭胡夏宇家庭
发布日期:2022-07-20
  记者 刘春玉
  现代诗人舒婷的《致橡树》是许多人喜欢的一首诗:“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这首诗也是胡夏宇非常喜欢的,她希望自己的爱情婚姻也能像诗中描绘的一样,与爱人并肩奋斗,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胡夏宇是惠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今年6月被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她的丈夫吴少星,原任惠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五级法官助理,今年5月份调至普宁市人民法院工作。他们夫妻扎实工作,奋发向上,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党的法律事业不懈奋斗。在生活中,他们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共同经营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他们的家庭今年被评为市文明家庭。
  沟通协调化玉帛,司法为民促和谐
  在工作中,胡夏宇善于依法能动履职,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把案件批捕、起诉关,做优刑事检察。
  在协助办案过程中,胡夏宇既依法适用、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又注重提升案件质效。她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知惩罚不是法律的唯一目的,及时化解矛盾和息事宁人也是司法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协助办理林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过程中,胡夏宇积极与被害人及林某的父亲取得联系,开展双方的矛盾化解、调解工作,促成林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最终,林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林某也因此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信仰坚如磐,公平正义得彰显
  吴少星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深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公仆情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尊崇法治、维护法律,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规律,公正高效办理案件,践行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因工作出色,2020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因连续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2021年被惠来县委记三等功。
  吴少星全力做好立案、信访工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2020年共审查立案各类案件1712件,协助主审法官审理各类案件20件,办结20件,结案率100%,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成功调解9宗民事案件,以上案件无一信访投诉。他自觉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彻于工作全过程,做好日常接访工作。2020年接待信访当事人9人次,接收信访件31件,全部信访件均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完毕。
  吴少星作为惠来县人民法院跨域立案专员,积极推广跨域立案服务,创新诉讼服务方式方法,应用上级法院推出的“移动微法院”(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常态化,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诉讼服务,努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在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卢某到惠来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经审查,他发现惠来县人民法院并无管辖权,遂通过“广东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帮助其将该案跨域立案至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劳累。
  牢记初心担使命,廉洁奋进新征程
  吴少星、胡夏宇夫妻俩牢记初心,勇担使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法律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廉洁奉公,鼓足干劲迈进新征程。
  作为一名老党员,吴少星时刻提醒家人,要坚定理念信念,时刻守住廉洁底线。胡夏宇也时刻督促自己,提高党性觉悟,严守纪律底线,提高自身素养,做到廉洁修身。他们夫妻特别注重家庭,重视良好家教、家风的传承,虽然女儿吴奕希现为学龄前儿童,但是他们注重以自身文雅的言行举止对女儿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女儿从小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吴少星、胡夏宇夫妻俩就像诗中描绘的橡树和木棉,并肩而立,共同奋斗,共同进步。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