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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钟金鸿
发布日期:2022-12-15
  部门专访
  记者 何小妍 通讯员 林学海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诚信守法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是生产经营单位缺乏诚信的最直接表现,有必要引入信用机制对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予以控制和惩戒。为了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研究实施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钟金鸿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表示。
  钟金鸿说,阶段来,市应急管理局依托广东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和隐患排查信息系统,采集企业基本信息,已有7348家企业利用信息系统报送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依托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动态掌握全市447家危化企业基本信息及其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情况,并依托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既是行政处罚公开的要求,也有利于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钟金鸿对安全生产“双公示”工作也作了补充说明。据介绍,该局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市信用平台推送“双公示”数据,实现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的向社会公开。今年以来(截至12月1日)累计推送相关信息1198条(其中,公示行政许可数据1180条、公示行政处罚数据18条)。
  “通过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并通报曝光,让违法行为主体既失了‘里子’也失了‘面子’。痛定思痛下必然会有所触动警醒,这有利于我们有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诚信水平。”钟金鸿表示,“市应急管理局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主要采取四种惩戒措施:一是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必然存在较大问题,因此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有利于防范安全生产风险。二是暂停项目审批。防止企业‘带病发展’,督促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三是上调有关保险费率。如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则其安全生产风险水平就会升高,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对其保险费率作出相应调整。四是行业或者职业禁入。采取行业或者职业禁入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威慑力度,让其不敢违、不会违、不能违。”
  “我们要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实施严厉惩戒措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守信企业的指导帮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钟金鸿说。记者了解到,市应急管理局对21家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予以公告,并抄送有关经济、金融部门,推动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等级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服务;利用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采取购买专家服务方式,指导服务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并为我市200家工贸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专家上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服务;采取“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优化措施,优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使用许可证核发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等5项办事事项。
  钟金鸿表示,市应急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紧扣市委“三个最”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信用配套建设,逐项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营造“诚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守信激励,签订安全生产承诺践诺书
  为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推行企业第一责任人签订《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承诺践诺书》制度,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首批签订的企业为金属冶炼企业(2家)、有色金属铸造企业(1家)以及粉尘涉爆企业(6家)。2022年5月23日,这9家企业第一责任人在市应急管理局会议室签订了《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承诺践诺书》,并许下诺言,下定决心整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9家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挂帅成立隐患排查工作小组,有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其中,2家钢铁冶炼企业以《广东省钢铁企业“钢八条”检查工作指引》为指南,组织自身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同时还聘请安全服务机构专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服务。期间2家企业共排查问题隐患448项,及时制订了隐患整改计划,积极投入资金,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消除了事故隐患。2022年9月,省应急管理厅到我市开展检查,充分肯定这2家钢铁企业信守承诺、践行承诺的做法,鼓励企业持之以恒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生产安全,诚信经营。
  案例二  失信惩戒,依法惩戒失信违法企业
  2022年4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市区一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徐某某自2001年至2022年4月份在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活动中代替2名安全管理人员蓝某某、李某某以及其他参与的员工在排查人员签名栏上签名。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表》中“排查总结”“排查与治理情况”“排查与治理记录”参加人员签名一栏中均由“徐某某”一人代为签名,没有其他参与排查人员的签名笔迹。
  经查,该加油站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期间,徐某某代替所有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员工签名,所以出现了签名笔迹全部雷同的现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的规定,存在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信用修复,失信行为消除即可修复信用
  我市某化工公司由于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被市应急管理局录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要求其限期落实整改,并引以为戒。
  近期,市应急管理局再次组织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作业场所已经清空,没有存放生产设备和生产原材料,不再进行相关生产行为,不再存在原先查处的涉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为此,市应急管理局将有关情况及现场照片等报告省应急管理厅,目前已由省应急管理厅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将该企业移出安全生产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名单。
  新闻短评
  安全生产社会信用还需各方共同维护
  本报评论员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涉及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多元主体,涵盖制度、技术和文化等多项要素,是一项创新性系统工程,各项工作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和完善。
  安全生产,“责任田”需要各方面齐心守护。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需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相关工作,建立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任务分工责任体系,建立日常协调和例会制度,以及动态评估、跟踪督办和定期通报等持续推动和改进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制度机制、标准规范、平台建设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要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要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诚信文化。要把安全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信用知识,加大安全诚信企业报道和典型失信企业曝光力度;要以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机制为契机,开展联合惩戒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强化“阳光执法”和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监察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安全诚信建设合力,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作出贡献。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