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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八批“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1-25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工作目标,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一把手”工程,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率先在全市发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三张清单,以信用增信经营主体、赋能市场监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激发市场活力和提振市场信心,实现经营主体增量提质。2023年,全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87641户,同比增长40.51%。为强化正向引导,彰显严打声威,致力激浊扬清,促进守正创新,本期发布第八批“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案例一:联合激励让我市某公司享受行政审批便利服务
  我市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清单(第一批)发布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落实激励措施。我市某不锈钢有限公司到市市场监管局办事窗口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和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备案业务时,工作人员经查询得知该企业为联合激励对象,市市场监管局启动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许可业务“一窗通办”,优先受理该企业申请,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接收并审查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经过不见面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完成该企业变更申请业务。企业只需按约定时间到“发证窗口”领取相关证照,其他具体业务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内部流转、后台联动,将受理、审查、核准等多个流程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完成。
  案例二:普宁市某电器配件厂生产不合格排插产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年6月,普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揭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出具的9份《检验报告》,对某电器配件厂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插座产品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插座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当事人一年内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出现多次,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普宁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对该厂处以没收扣押的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案例三:揭西县某工厂涉嫌生产假冒化妆品案
  2023年4月,揭西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钱坑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对钱坑镇某工厂厂房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化妆品近四千余瓶(罐),以及生产设备、工具、原料、包材一大批。
  经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拉美工业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CHANEL Limited、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涉案的产品、半成品、包材等进行鉴定,上述涉案物品均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涉案场所生产假冒商标的产品、半成品、包材的数量已达到追诉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九条的规定,揭西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揭西县公安局处理。
  案例四:揭东区某医院使用过期药品案
  由于住院部护士在日常备用药品清点中疏忽,没有及时发现过期药品,2023年4月24日,揭东区某医院住院部配药室将一袋从药房领用的作为备用的过期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药品给患者使用(随后自查及市场监管局检查均未发现其他过期药品)。2023年4月27日,注射涉案过期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的病人治愈出院。
  该医院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揭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医院作出没收使用过的涉案过期“氯化钠葡萄糖注射液”一袋,罚款人民币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信用修复帮助普宁市某公司及时解冻银行账户
  普宁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最近催收到一笔拖欠的款项,想取款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经了解才知道,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该公司负责人向市场监管局说明了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原因,并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被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银行账户也及时恢复正常,顺利收到欠款。
来源:揭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