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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发布日期:2018-01-15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这已经成为揭阳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
  2017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坚决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强化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完善河湖名录并开展电子标绘工作,建立河长组织体系,及时出台各项配套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化,让河道更清、乡村更美、发展更和谐。为规范推进工作,我市制订发布了《揭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揭阳市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实施方案》系列文件,明确范围、职责、任务、措施及时间节点,提出“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同时,推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压实镇、村责任,实现水域有效监管。
  与此同时,我市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工作列入全市“一条主线、四个补上、四个深入”百日百项大行动方案,以“五河毓秀”工作为核心,遵循“标本兼治、水岸同治、城乡并治、疏纳结合、建管兼顾”原则,突出“河面、岸边、两岸”三个重点,抓好河面清理,推进岸边整治,加强两岸管理,深入推进榕江南河、榕江北河、枫江、龙江、练江“五河毓秀”。目前,全市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的河流532条,总长度2949.1公里;各级河长1744名,其中市级5名,县级46名,镇级307名,村级1386名。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河长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市同时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105人、河道警长64人,建立志愿者服务队1084人(含义务保洁员)。
  另外,我市还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提升水环境质量。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月至9月,7个省责任书考核断面,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3类)水的比例较去年提高14.3个百分点,特别是榕江国控入海地都断面水质由Ⅳ(4类)提升至Ⅲ(3类)并达标;练江青洋山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溶解氧上升64.34%,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下降56.03%、10.5%、54.27%,达到省2017年下达水质考核目标;龙江国控隆溪大道桥、新圩桥断面水质良好,保持Ⅲ类水质。
  下一步,我市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按照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加强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筹资力度、加强责任考核等,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
  揭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桂莹
  来源:文明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