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综合整治“六乱”行动——
规范城市秩序 提升文明形象
发布日期:2019-03-17
本报讯 (记者 何小妍) 近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谋振兴·百日百项大行动”工作部署,我市从3月起,在全市开展综合整治“六乱”(乱建设、乱摆卖、乱倾倒、乱悬挂、乱停放、乱开店)行动。
据了解,我市综合整治“六乱”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20日),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11月30日)和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活动总目标是: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全市城市建成区到2019年6月底完成主干道整治,主干道“门前三包”达标率达到90%;8月底完成次干道整治,次干道“门前三包”达标率达到80%;11月底前规范小街小巷管理,小街小巷“门前三包”达标率达到60%;全市查处违法建设总面积不低于121万平方米。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综合整治“六乱”行动有两个新亮点,即整治“乱建设”和“乱开店”现象。整治“乱建设”现象是指: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加强日常巡查,强化联合执法,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切实将新增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全面核查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提质一片;对市区住宅小区内未经批准擅自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城市道路、影响城市交通、侵占城市绿地的建筑物依法拆除;对临街商户违章搭建、有碍市容观瞻和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城市景观的拉棚搭盖、破旧雨棚、遮阳棚等违法违章建筑、临时性建筑依法拆除。整治“乱开店”现象则包括:临街民宅一二层或者两侧围墙“拆墙打洞”做成门脸房经商,首层临街窗户当做铺面用于经营,车库改造为铺面,在两栋楼宇之间或者巷子违规搭建用于经营,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用于出租经营等违反规划、房屋设计、消防安全,存在治安和安全隐患等行为;不具备开店条件许可、经营条件与经营项目不相符等行为;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各种“乱开店”现象全面排查摸底,对照规划、消防、安全等规范及要求,建立整治名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依法查处并发出整改通知,落实限期完成整改。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