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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又一批行人“不好好走路”被交警曝光!
发布日期:2019-06-04
  5月31日,揭阳交警曝光一批“人脸识别”抓拍的行人交通违法者,前昨两天,本地和潮汕一批新媒体迅速跟进转载,这批违法者瞬间“窜”成网红:73岁的奶奶、68岁的阿姨,还有二三十岁的小伙子大姑娘,高清的图像足以让他们的亲友茶余饭后谈上一段时间。6月3号交警再曝光一批。


曝光台










  作为交通参与者,行人其实是人数最多的群体。但这一群体中,就有好些人自恃无车可扣、无证可扣,以为交警拿我没法,因此不时违反交通法规,且屡屡“逍遥法外”。
  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将自身置于危境,这姑且不说,对机动者驾驶人的伤害——或可称之为祸害,却是触目惊心的。我们从报章和网络媒体、社交媒体上不时见到这样的报道:有驾驶员因躲闪突然闯上机动车道的行人紧急刹车,结果造成车损人伤,甚至出现后面几辆车追尾的交通事故,而违法的行人却事不关己、若无其事地拍拍屁股走人了。驾驶员有时刹车不住,碰伤了违法的行人,为了息事宁人,还要自掏腰包,拿出一点钱来打发那人。有驾驶员就这样喟叹,最怕撞上“跨栏”的“路霸”,吓坏自己不说,还要倒贴上一笔钱“消灾”。行人从违法“霸”路变身到被人骂为“路霸”,足见人们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多么痛恨和不齿!
  去年,市政管理部门在市区大街上普遍增设护栏,将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隔开,同时在机动车道中间的绿化带上增设花圃防护铁丝,“拦起来”的目的,就是要让随意“跨栏”过马路的人有所忌惮,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出行的好市民。然而,一些无车无证的“老爷们”,就是非要“跨栏”过街。他们在给过往司机心里添堵、交通添乱的同时,还让城市文明蒙了羞。
  交警此次曝光,如同给那些还在继续违法的行人一声断喝:我们已经掌握了你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就本次曝光内容看,交警可能还没有开出罚单,但警告意蕴已然。
  “一不小心就成网红”是时下流行语,但如此不顾脸面地成为网红,总是不太光彩的吧?市民们,安全文明出行不单事关生命,还事关形象和声誉,大家都引以为戒吧。
  交警温馨提示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作为行人,也应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方面是对驾驶人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是保障自身安全的需要!
责编:风情酱
来源:揭阳交警\普宁风情网
编辑:普宁风情网
法务: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