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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与监督等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发布日期:2019-08-05
      记者 林海芬 通讯员 江洁周
  “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这是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的。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依法履职尽责,通过地方立法和人大监督等有效方式,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让揭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迈入“法治时代”。
  地方立法先行:
  出台垃圾管理条例
  垃圾问题关乎环境,关乎民生,是城市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近年来,随着揭阳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增量迅速,而民众的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意识仍有待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又相对不足,这给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带来了困难和压力,也给城乡建设与管理带来了考验和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及时将《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一法律手段,努力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保驾护航。《条例》于2018年6月13日公布,同年9月1日起施行,共设7章57条,主要对生活垃圾种类、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职责、宣传教育、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规划建设与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条例》的出台,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其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快形成生活垃圾规范化与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配套制度跟进:
  制定垃圾分类指南
  《条例》是顶层制度设计,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法治基础,而配套制度则是衔接《条例》真正落地并执行到位的基本保障。为推动《条例》全面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印发《关于宣传贯彻〈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工作安排》,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条例》作出统一部署,其中就明确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适时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具体分类指南、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评价指标等配套制度。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于今年4月制定公布《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南》。该指南对城乡生活垃圾及其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以及长效管理机制等内容作出全面详细的规定。它的跟进制定,能够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同时为单位和个人参与并践行生活垃圾分类提供科学的实践指导,对揭阳生活垃圾的分类推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执法检查推动:
  列入人大监督计划
  为推动《条例》的正确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印发《揭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组织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环资工委将通过执法检查这把“法律巡视利剑”,重点检查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直击《条例》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和保障《条例》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此外,人大执法检查也是一种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条例》的执法检查活动,能够促进全社会垃圾分类法制观念的提升,有利于形成垃圾分类行政执法和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让垃圾分类逐渐成为全民行动。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