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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立法+监督”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日期:2019-08-06
  记者 林海芬
  通讯员 洪晓亮 江洁周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找准空气、水环境和垃圾管理等方面亟需解决的问题,依法行使立法、监督职权,努力推动揭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加强立法促善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认真找准地方立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生态重点领域立法,先后出台《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这三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的接连出台,让揭阳地方环保工作更加有法可依,为扬尘污染、城乡环境卫生以及水污染综合治理,特别是练江流域水污染整治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比如,《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电镀、酸洗、漂染、凉果加工等项目禁控管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河(库)长制、饮用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等内容作出规定,其中第十七条对电镀、印染等企业和凉果加工生产企业、凉果加工作坊的水污染防治规定,以及第三十二条对控制和打捞水浮莲的规定,均是基于我市具体实际作出的行为规范。
  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接下来还将制定《揭阳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和《揭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持续用力织紧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网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揭阳生态环境保驾护航,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筑牢揭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生态文明之基。
  强化监督促落实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4月,组织开展《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促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2018年12月,组织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情况进行集中视察,代表们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环境污染整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保持环保整治力度不减的高压态势,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补齐短板,全力推进重点领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建立健全严格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为更好推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落实,2019年5月,组织调研我市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要求要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环境执法,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抓住“截污、控源、清拆、修复”四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推进水污染防治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治污设施建设,防治工业污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开展河道河涌整治,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相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盯污染防治目标,持续用力发挥“立法+监督”的作用,为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人大应有的力量。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