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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揭阳滨海新区“一城两园”总体规划的决议 (2019年8月28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9-08-29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滨海新区“一城两园”总体规划》的报告,审议了《揭阳滨海新区“一城两园”总体规划》,同意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认为,“一城两园”是揭阳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揭阳融湾建带的重要抓手。聚焦“一城两园”,有利于集约高效加快揭阳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推动全市全域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编制实施《揭阳滨海新区“一城两园”总体规划》及时必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与《揭阳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加快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一脉相承,规划基础扎实、体系完整、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对“一城两园”功能定位准确清晰、规模布局科学合理,提出的发展指引和支撑体系务实到位,体现了“多规合一”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份面向未来、面向实施的好规划,是统筹配置资源、引领实施管控的重要依据,是揭阳滨海新区“一城两园”开发建设的总蓝图。
  会议要求,《揭阳滨海新区“一城两园”总体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政府要按照模型化总规、资源配置组团、实施性控规的要求,尽快组织编制“一城两园”各组团详细规划,并按照法定权限报批报备和落实到惠来县空间总体规划,实行“一张图”管理,有序推进开发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要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禁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严控规划调整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努力把揭阳滨海新区“一城两园”建设成为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和广东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的重要支撑。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