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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 技能人才培养“校企脱节”难题将破解
发布日期:2019-10-18
  “师带徒,传帮带”是许多企业培训甚至是职业技能培训的传统模式,如今,这一传统正被注入新的活力。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从今年起,我市将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
  据了解,2019年,我市将培训600名新型学徒。此外,我市还将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每年每人4000元至85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
  记者 陈洁丹
  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今年7月13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随后我市迅速出台了《关于印发〈揭阳市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操作指南〉的通知》,并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目标任务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学徒培训对象为与当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人员,具体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学徒培养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特别要强化工匠精神培育。具体培训任务由企业主导确定,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分别承担。新型学徒培训期满,合格者可以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等。
  健全企业培训机制,完善财政补贴政策
  落实新型学徒制,健全企业对学徒的培训机制是关键。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培训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和企业自主评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学徒培训补贴。
  记者了解到,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至85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补贴期限按照培养方案明确的培养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对按规定列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中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可在学徒培训补贴标准各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财政部门可按规定向企业预支50%的补贴资金。培训结束后,企业按规定申领学徒培训补贴,所得补贴为实际应补贴金额中扣除预支部分后的剩余金额。同时,要注意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和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不能重复申领。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