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诚信建设
市民政局发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三张清单
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日期:2022-11-21
  记者 林怡然 通讯员 陈生辉
  社会组织在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我市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个别社会组织行为失范、自律和活力不足等问题。
  为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作为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之一,市民政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把方向、放管并重促活力,着力推进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近期,市民政局发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三张清单,完善养老、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助力打造“诚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
  完善机制,让信用监管更有力度和温度
  今年,揭阳市3个慈善组织向民政部门申报等级评估。经参评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考察初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核评定、公示,分别获得了5A、4A、3A等级,市民政局将结果予以通报并颁证授牌。过后,依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确认,3个慈善组织均获得了2021~2023年度揭阳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这是社会组织守信激励的一个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紧扣市委“三个最”工作要求,按照《揭阳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持续落实“三项机制”,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市民政局发布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三张清单共16项具体措施,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力度褒扬诚信行为和惩戒失信行为,全市今年承办涉非案件4宗,其中查处非法社会组织4个(劝散2个、引导登记2个)。同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全上线,按照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等信息上网公开,将有关信息推送至“信用揭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共推送547条信息公开;完善惩戒协同机制,从多领域对违规失信的社会组织实行联合惩戒,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鼓励公众举报社会组织严重失信行为。
  三张清单,让信用体系更有张力和活力
  市民政局发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三张清单,旨在推进我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打造“诚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
  第一张是守信激励措施清单。该清单主要是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报告)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报告),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今年以来,全市有4个社会组织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有20家社会组织优先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28个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时免予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例如,揭阳市某行业协会、揭阳市某福利会于2022年申报了等级评估。经参评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考察初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核评定、公示,均获得5A等级,市民政局将结果予以通报并颁证授牌。同时,在省级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中,市民政局优先推荐其参加“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
  第二张是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总体框架下,市民政局综合运用“职业禁入和从业限制、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和重点监管范围、依法依规共享公示失信信息”等13项措施手段,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组织等民政多个重点领域失信行为实施市场性约束、行政性约束和惩戒。
  例如,存在失信情况的个人,依法依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揭阳市某协会于2021年7月在广东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系统申办“社会团体预先核名”业务。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审核业务时发现其中一名发起人存在失信情况,便将此业务退回补正,同时告知申请人该存在失信情况的人员不能作为发起人,需重新推荐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人员。该协会于2021年10月在广东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系统完成社会团体预先核名业务,此前的失信人未再出现在发起人名册中。
  第三张是信用修复事项清单。在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同时,市民政局明确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2项信用修复情形的方式和程序,引导违法失信社会组织主动自纠自新、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并保障其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全社会信用水平。全市先后有19个社会组织被移出活动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
  例如,揭阳市某社会组织因连续3年未接受年检,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市民政局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同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该社会组织在广东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系统完成注销登记业务,市民政局依法将其移出违法失信名单。再如,揭阳市某协会因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相关规定,被市民政局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后该协会主动纠错整改,按照规定进行换届工作,并填报年度工作报告,完成了相关义务工作及整改要求。市民政局依法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恢复其正常状态。
  市民政局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完善民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引导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活动、工作生活中讲诚信,共同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为揭阳加快建设活力古城、滨海新城、产业强市贡献力量。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