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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合力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联动机制 共筑校园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0-02-27
  本报讯(记者 林旗华 通讯员 黄 颖) 记者了解到,25日,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要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点对点指导的工作原则,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统一领导,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健康局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信息通报。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向同级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卫健部门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教育、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四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开学前明确属地卫健部门和对应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各级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定点学校,确保不漏一校。五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按照要求,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与指导。一是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各地各学校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要积极配合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二是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没有设置隔离观察室条件的学校由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对应的集中隔离点。三是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四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五是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各学校必须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通知》还就各县(市、区)教育局主动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卫健部门及时落实对应医疗卫生单位协助对应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揭阳日报网